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盗窃电信积分21岁小伙被判9年刑

  

盗窃电信积分21岁小伙被判9年刑
庭审现场
盗窃电信积分21岁小伙被判9年刑
多数电信用户不知积分被盗

  2000多名电话用户被盗,涉及6万余元,4名被告构成盗窃罪

  坐在家里上网,通过篡改电信客户用户密码后,狂偷电信积分兑换成礼品。昨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对被告人刘明隆、刘彦、孙晓轶、李劲宏私自篡改电信用户原始密码,盗窃电信积分用于兑换话费和电影票等礼品案作出一审判决,4名80后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

  这起罕见的网上盗窃电信积分案件涉及到的被害人多达2000多名电话用户,绝大多数用户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积分卡已经被盗且兑换了礼品。经法院查明的涉案金额达6万余元。

  2000用户积分被盗

  今年4月,中国电信四川省公司在调取该公司推出的电信积分卡兑换礼品记录时发现,泸州分公司电话积分兑换礼品出现异常。泸州地区兑付的礼品大多是话费电子充值卡和太平洋影剧院线票等有价证券,上千个电话用户的积分兑换在同一时间段的几个IP地址上操作,礼品收件地址也相同。

  四川省公司将可疑情况通报给泸州分公司后,泸州公司立即向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报案。经警方初步调查,中国电信推出的积分卡兑换礼品活动内容为:客户使用中国电信业务每消费1元人民币就有1分的积分,每100分可兑换市场价值为1元的相应礼品或话费充值卡、太平洋影剧院线票等。

  被发现的3个IP地址兑换的积分涉及到2000多个电信用户,涉案金额6万多元。而这些用户根本没有兑换过积分礼品,有的甚至不知道有这样的优惠活动。

  警方通过多数礼品收件地址找到了收件人王某后,顺藤摸瓜将刘明隆、刘彦、孙晓轶、李劲宏等4名嫌疑人抓获。4名嫌疑人均系1980年代出生,其中刘明隆出生于1989年。

  他们偷了客户6万多

  案发后,4名被告人共同退赔了74000元赃款。11月4日,这起网上盗窃电信积分兑换礼品案在江阳区法院公开审理。江阳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4名被告人刑事责任。4名被告人均辩解称不知道这是犯罪。

  法院查明,2010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刘明隆、刘彦、孙晓轶、李劲宏获悉电信积分可以兑换有价证券后,通过登录中国电信客服网站,私自篡改其他电信用户的原始密码后,盗窃电信积分用于兑换话费和电影票等礼品。盗窃的积分价值人民币6万余元。

  4名被告人中,被告人刘明隆因犯抢劫罪于2007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案发时处于缓刑考验期限内。

  为了弥补客户损失,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案发后对被盗客户的电信积分进行了恢复,已被盗兑的积分所产生的损失将由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承担。

  偷电信积分也犯罪

  昨日上午9时30分,江阳区法院对这例罕见的网上盗窃电信积分案进行公开宣判。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刘彦、孙晓轶、李劲宏早早来到法庭,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刘明隆随后被法警押送到法庭。刘明隆的母亲等被告人亲属也提心吊胆地坐在旁听席上,等待宣判。

  江阳区法院认为,电信积分系具有财产属性的公私财物。被告人刘明隆、刘彦、孙晓轶、李劲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兑他人电信积分,其中,被告人刘明隆盗兑的数额巨大,被告人刘彦、孙晓轶、李劲宏盗兑的数额较大,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明隆、刘彦、孙晓轶、李劲宏犯盗窃罪的主要事实和罪名成立。

  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明隆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刘彦、孙晓轶、李劲宏分别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1万元、6000元和5000元。

  法警押解刘明隆退庭时,刘的母亲流着泪追上去,隔着栅栏伸出手在儿子的脸上深情抚摸:“儿啦,你要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点出来。”文/图武剑华西都市报记者陈章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