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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 杨琴)“热盆景”曾在成都很有知名度,但2005年就已停止经营。一家新成立的餐饮公司(下简称B公司)却在“热盆景”停业后,打起“源于热盆景”、“同热盆景一脉相承”的广告。为此,“热盆景”的创立者四川热盆景酒店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B公司告上法庭。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5日判决:被告B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B公司赔偿四川热盆景酒店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000元。昨日,省高院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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