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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是你的 但也不能想改就改

  私改档案手法多样,只为增加工龄多领社保

  今后提档要贴条,私自拆开一律无效

  昨日,成都市档案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首次通报了近期发现的两起市民涂改、伪造档案的案例。

  造假档案

  三个“同意”同一字体

  “档案末尾的三个签名,字体一模一样。”成都市档案局出示了一份造假档案,这份25年前的档案上,“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审批机关意见”三栏中分别盖着“四川省养蜂学会”、“四川省蜂业管理局”、“四川省农牧厅畜牧局”的公章,填写日期也从1985年12月17日跨到1986年1月15日,但三栏中签署的“同意”字样,不仅笔墨粗细相似,连字体也一模一样,明显出自一人之手。

  而在另一份造假档案上,单位公章竟出现了“街道道办事处”字样,明显是私刻的公章。

  据了解,市民来查阅自己的档案时,档案部门会复印一套交给市民,有些市民就利用档案在手的机会钻起了空子。“涂改手法多样,有的是私刻单位公章,有的是自己填写相关意见,更有人涂改日期,延长工作时间。”成都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多领社保

  私改档案 个人最高罚5000

  最近,成都市社保局不断有消息反馈,在办理社保过程中发现不少档案有涂改痕迹。成都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由于历史上的一些原因,档案管理有些混乱,但依照办理社保要求又必须出具原始工龄档案,计算工龄,因此一些人就作假改变时间,以增加工龄,多领取社保。

  由于目前正处于市民办理社保查找自己原始工龄档案的高峰期,成都市档案局提醒市民:擅自涂改、伪造档案属于违法行为,除由县级以上档案管理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外,还将处以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现在起

  提档加密 私拆无效

  “以前的档案一般可直接复印带走,现在我们要实施加密管理。”成都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阻止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档案局为市民查询档案出具证明时,除经办人签字、盖上公章外,在复印后将密封贴条,只能由社保机构拆除,一旦私自拆除,社保局将认定其为无效档案。他透露说,近期全市将展开一次档案大清查,如发现中介机构有参与伪造个人档案将严惩。

  早报记者侯林利图由成都市档案馆提供

  温馨提示>>>

  你的档案该去哪里找

  一、曾当过知青的市民,除原户籍在成都市东、西城区,且随学校下乡的,可去市档案馆查阅外,其他的皆在下乡所在地的县(市)区档案馆保存;二、市属破产企业职工,目前市档案馆只接受了原成都二轻行会移交的档案(截至2005年),查阅其它市属破产企业的档案,建议先电话联系。三、市档案馆只保存成都市市级机关的档案。如果你的单位是省属企业,请与省档案馆联系,电话:87660582;如果你的单位是区属企业,请与区档案馆联系(1991年前属东城区的请到现锦江区档案馆,原西城区的请到现青羊区档案馆);生产组性质的企业,档案应在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区档案馆。

  链接>>>

  卖自己的档案也违法

  前日,市民林凯(化名)在媒体上宣称,要以3000元价格出售自己的干部档案,这份档案包括入党申请、部队鉴定、提干、工资调级等内容,记录了其60年的人生经历。“这属于违法行为。”成都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他们相信这位市民不知道出卖个人档案也会触犯法律,他们会立即与这位市民取得联系,向他宣传《档案法》,同时联系其所在单位,建议他们追回档案予以保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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