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天津警方证实,11月29日天津师大曾发生一起爆炸案。据称,袭击者并非学生,而是与该校有经济纠纷的一名商户。事发当天,这名男子持燃烧瓶找师大校长理论,未料将自己炸死。
12月1日,网上称,天津师大发生“人肉炸弹”袭击,“袭击了校长办公室,凶手当场死亡,校长受重伤。”天津市西青区分局一位警官证实,确有爆炸案发生,时间为11月29日,但具体情况不能接受采访。
天津师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表示,确实发生了爆炸事件,但袭击者并非学生。而是一名男子,租了天津师大的门面房,因为租约问题与校方产生纠纷,就持装有汽油的瓶子找校长理论,最后把自己炸死了,没有其他人受伤。不过,该说法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钟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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