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
本报吉林讯(记者唐奇通讯员林庆彬何召建)近日,舒兰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查获195袋假“猴王”茉莉花茶叶,并对3名当事人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舒兰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该局接到湖南省猴王茶叶有限公司打假人员举报,称在舒兰市批发一条街有一家食品店销售假冒“猴王”茉莉花茶叶,执法人员在该店内发现195袋假冒货。
经查,从2008年以来,3名当事人以低价从一位流动商贩处购买假“猴王”茉莉花茶叶进行销售牟利。
舒兰市工商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责令3名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