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一名南京大学博士生,兼职去南京一家培训机构打工却遭遇“讨薪难”困境。昨日,当他再一次拿着一张工资欠条找上门讨薪时,该培训机构还是拿不出工资,只得将工资欠条重新更改,承诺在明年1月15日结清拖欠的1.8万余元工资。
詹先生来自江西九江一个贫困地区,如今为南京大学基础数学二年级博士。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詹先生在从上大学到硕士生再到博士生,他都一直坚持一边学习,一边打工。去年9月份,詹先生来到了位于南京太平南路的南京云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云梯教育),兼职担当该培训机构高中学生数学课的教学辅导工作。云梯教育也承诺詹先生,每节课60元起,单辅导课60元一节,每月15日发工资。
“以前还好,延期付工资就算了。可现在,从7月份开始,自己的辛苦工作,最终换来的是拖欠5个月的工资。”直到近日,詹先生发现云梯教育有点不对劲,对他在7月份至11月份5个月、一共18370元的工资,一直拖欠未发。为此,詹先生一直在向云梯教育公司老总崔先生讨要,最终在11月30日,崔先生以云梯教育公司老总身份,写下了一份工资欠条,对拖欠詹先生的工资,答应分两次付清,一次在12月31日先付一万,余下的八千余元要在明年4月前结清。“我真怕云梯教育哪一天突然关门走人,我辛苦几个月血汗成了一张白条,工资无法要到。”手上只拿着一张“白条”,身为博士生的詹先生心里不踏实。
昨天下午,记者决定陪詹博士一道去云梯教育公司帮他讨要拖欠的工资。云梯教育公司崔总经理介绍说,因为公司在业务上面连续有三个月做得都不是很好,三个月亏损8万多,除了拖欠詹先生的工资外,还拖欠着十多位老师的工资。在记者最后协调下,崔总经理收回了上次所打“白条”,又新换了一张欠薪“白条”,答应今年12月31日前先给一万,剩下的钱1月15日前全部结清。拿着第二张欠薪“白条”,詹先生无奈地表示,双方各退一步,互相理解。
昨天,南京市鼓楼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指出,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在外“勤工俭学”打工兼职,既不在《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之内,也没有专门法律加以规范,法律在“勤工俭学”上出现盲区,这使拖欠工资者很难受到处罚;而即便认为无须将“勤工俭学一族”纳入《劳动合同法》,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律师也建议出台专门条例,明确规定最低工资、劳动时间等内容,并由教育、劳动部门联合监管。
作者:卢斌/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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