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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十三类帮扶农民工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9:3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12月3日消息(记者吴新伟)重庆市地税局昨天对外公告十三类帮扶农民工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十三类优惠政策包括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各方面的内容,每类优惠政策又细分为数条详细条款。如农民工自建住房,免征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税费;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可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农民工在农村地区开办观光农业、旅游农业、生态农业企业,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凡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或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

  据了解,今年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为农民工办好五大类实事,其中一件事就是要提升农民工的纳税服务质量,使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在解释为何要专门公告税收优惠政策时说:“实际上,国家和本市近年来都出台了许多涉及农民工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长期以来,农民工朋友都不能对这些优惠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往往导致他们忽视了自己可以申请减免税的权益。”

  另据了解,接下来,重庆市地税局将开辟农民工绿色办税通道,开展农民工维权日等活动,另外还将发放数十万份纳税服务指南,帮助农民工落实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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