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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让“林海明珠”更名副其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10:44  生活新报

  中低产林改造系列报道·景谷

  景谷让“林海明珠”更名副其实

  本报讯 记者 李宣璇

  景谷,素有“林海明珠、茶祖之源、芒果之乡”的美誉,全县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有林地面积894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9.2%,人均拥有林地面积达27.67亩,是全省人均水平的5.2倍、全国人均水平的12倍,森林覆盖率达74.7%;人均拥有活立木蓄积量是全省人均水平的5倍、全国人均水平的23倍,是我省典型的林业资源大县。

  中低产林改造开始后,景谷县明确提出了“22243”林业发展战略,制定实施了商品林采伐管理与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办法、集体林地和非国有林木流转办法、农村居民自有零星林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全县的集体林家庭承包经营比例从以前的不足30%提高到了93%,每年农户自发造林面积从5万亩提高到11万亩。

  2009年,景谷县实现了林业产值7亿元,人均收入从原来的540元提高到1400元。同时,景谷县还拥有了云南第一家、全国第二家林业上市企业“景谷林业”,国内第一家林浆纸一体化企业“云景林纸”以及76家中小型林业生产企业。

  另据了解,今后10年,云南全省将改造中低产林6千万亩。中低产林改造前,我省的中低产林面积为7470万亩,这极大地制约了林地产出、林农增收和林业发展。6千万亩中低产林的改造,将实现我省林业“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今年内我省将完成2百万亩中低产林的改造,截至10月底已经改造186万亩,占总计划的93%。

  我省林业改革后,从事林业产业的人员明显增加,全省涉林企业人数80.42万人,带动农户291.34万户,农民人均特色经济林收入达710元。同时,国家提高了对林地的补偿额度,国家级公益林地使用权为集体和个人的补偿标准提高到了每年每亩1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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