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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冻结逾两月 购房者首付难讨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11:47  新民网

  

产证冻结逾两月购房者首付难讨回

  已付首付的老张目前“进退两难”。新民网记者朱正炎 松江泗泾现场回传

  

产证冻结逾两月购房者首付难讨回

  二手房交易存在风险。新民网记者朱正炎 现场回传

  【新民网·独家报道】二手房房产交易临近完成,却突然遭遇产证冻结,购房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买,逾时两月交易迟迟无法完成;不买,50万首付款难以讨回。

  今年8月,老张看中了本市松江区泗泾的一套129平米的二手房,考虑到自己女儿长大成人,家中70平米的老房子居住已较为拥挤,他决定卖掉原来的房子,置换改善一下居住条件。

  “这套房子当时价格是132万元,房型、价格和位置都比较符合我的要求。在中介处看中以后,开始交易进行地非常顺利。在我支付了首付款50万元后,9月3日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只等产证出来。”

  正当老张满心欢喜等待搬入新房时,却被告知,因该套房的产证已被法院冻结,无法完成交易。

          原来,房主孙某另有约80万的欠债未还,债主告上法院要求将其名下的资产冻结,如孙某无法偿还债务,就要拍卖资产抵债。

  也就是说,孙的债主认为,其对孙名下的房产拥有部分权益,一旦孙出售了房产却将资金用作它途,他就很难再追回债务。所以债主表示,孙要出售房屋就必须先偿还债务。

  一场债务纠纷让老张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一方面房产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另一方面若放弃交易,孙某做银行房贷已付的50万首付款,将可能因为卖方的无力偿还而一去无回。新民网记者了解到,首付款无法偿还至今已拖延2月余。

  21世纪不动产上海锐丰法务及交易服务中心总监尹新民表示,从法律上看,现在老张中止交易,取回自己50万的首付款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是完全合法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为孙某无力偿还很难施行,“一旦房屋因偿还各方债务进入拍卖程序,拍卖所得就只能按照各方债务比例进行分配,这样购房者就有可能面临部分损失”。

  尹新民指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要维护自身的权益,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联系冻结该房产的法院进行协商。“在这个纠纷中,老张可以向法院提出将82万剩余房款划入法院指定账户,要求房产解冻继续交易。”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购房者支付了全额房款,即使卖房人再出现新的债务,也能够完成交易。“根据2005年高级人民法院的一条司法解释,购房者如果作为善意第三人购买房屋,即使再出现房屋冻结,也可以提出抗辩,要求解冻,但前提是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全额房款。”(新民网记者 朱正炎)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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