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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公开审理景东县原县委书记杨寒松受贿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18:32  云南网

  云南网讯 2010年12月2日下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景东县原县委书记,原普洱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寒松受贿案。

  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间,被告人杨寒松在景东县委工作期间,利用担任县委书记职务的便利条件,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调动调整及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等过程中,先后收受李笪伟(已判刑)、段学庄(已判刑)、谢太宏(已判刑)、鲁文顺(已判刑)、杨志新(已判刑)等多人(其他涉案人员已停职)贿送的人民币125.4万元、美元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99万元人民币的欧米茄手表一块。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寒松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受贿罪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后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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