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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含山抢劫金店主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5日00:44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备受关注的安徽含山县上海老庙黄金银楼“9·22”抢劫案3日在含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主犯赵轩因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宣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9月22日2时许,赵轩、赵玉柱、马传晓、刘成标等四人驾驶皮卡车窜至安徽省含山县城“上海老庙黄金银楼”,赵轩、马传晓各手持仿真手枪一支伙同其他二人,剪断金店卷闸门进入店内实施抢劫,在对金店看守人员胡某某、俞某某夫妇实施殴打,并用胶带捆住二人手脚、封住嘴后,从店内强行劫取了价值人民币1922484.86元的首饰,作案后4人逃回山东老家。

  此前,2009年6月17日至同年9月19日,赵轩、赵玉柱、马传晓、刘成标等四人伙同刘贵丰先后到安徽芜湖、山东泗水及蒙阴等地实施3起抢劫(价值489867元)。

  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赵轩执行死刑;对被告人马传晓、刘成标、赵玉柱、刘贵丰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对被告人赵轩、马传晓、刘成标、赵玉柱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刘贵丰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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