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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 方圆百里只身一警
王江,男,中共党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民警。
作为一名普通民警,他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踏实工作服务百姓。他所在的松木河警区面积133平方公里,距离市区70多里,茫茫的山林平野中,分布着7个自然村和3个大农场,最远村屯在30里以外,地广人稀,治安复杂。为了工作,他放弃城镇的3间大瓦房,举家搬进了松木河18平方米的茅草屋。为了和群众及时沟通,他把自己家的电话号码写到各村的墙上,这个号码就成了松木河的“110”,他还在家门口装上了一盏“小红灯”。乡亲们都说:“一看到这红灯,就觉得有了主心骨。”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王江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15年来,不管村里的大事小情,王江都要去管,群众愿意也放心让他管。15年来,王江走过的山路超过10万公里,两年就要更换一次自行车外胎,每年都穿坏三四双鞋。冬天一身雪,夏天一身泥,骑着自行车,遇山翻山,遇水趟水。特别是冬天,饿了,就吃几口干粮,渴了就吃几把雪。他还从公安部给他的奖金里拿出5000块钱,给村里安上了9盏路灯。
作为一名公安卫士,他把人民警察保护人民的铮铮誓言,铸造成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钢铁脊梁,成为了百姓心中的真英雄。王江给自己定了个原则:“再远也不能少走一户人家,再累也不能耽误一次出警,再险也不能放过一个嫌疑人。”2006年大年初四,他只身一人面对杀人恶魔毫不畏惧,带着病重的身躯与歹徒殊死搏斗,最终将杀人恶魔擒获。15年来,王江组织各村屯大巡逻、大联防,使当地治安形势有了明显的好转。
从1994年调到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松木河派出所至今,王江扎根佳木斯市郊区松木河村已15年。他放弃了家乡舒适的生活环境,让老伴当起了“义务协警员”。他执着履行着人民警察的职责,为保一方平安默默地奉献,以实际行动书写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2010年1月7日,王江因积劳成疾久患重病,经多方抢救无效逝世,终年55岁。弥留之际,他命令刚刚成为人民警察的儿子庄严敬礼,以示继承父亲遗志的郑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