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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低保住房租赁补贴每户每月不低于1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01:47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邢程)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从我省实际出发,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最大不得超过15平方米/人,且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户每月不低于110元。

  廉租房保障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人

  按照《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符合以下条件:在当地居住2年以上;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另外,失去原有耕地,在城镇居住10年以上,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标准,并具有居住地证明的农民家庭,也可享受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待遇。

  从我省实际出发,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最大不得超过15平方米/人,且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

  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户每月不低于110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户每月不低于8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于当年的11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以实际发放到保障对象银行卡(折)中为准。

  廉租房单套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

  据悉,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租赁补贴开支后的结余资金,当年全部用于购买、改造廉租住房支出。

  购买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现房(包括二手房、平房)。按照《吉林省廉租住房项目委托建设、购买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取最低价中标法,购买符合条件的现房,房屋应当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房源单套面积应当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另外,要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购买、改造廉租住房工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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