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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就征车船税将举办网络访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8日12:59  法制晚报

  今天上午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近期,他们将就车船税草案意见举办“网络访谈”。

  今年10月底,车船税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至11月30日,中国人大网共收到意见近10万条,群众来信40封。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已对社会公众的意见归纳整理,还将举办“网络访谈”,邀请有关税务法律专家就车船税法草案的相关问题与公众互动,把这部法律草案修改完善。

  据新华社报道,当今中国,汽车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全国汽车保有量达9000多万辆,车船税法自然关系千家万户。

  与现行相关制度相比,法律草案对车船使用税负结构调整幅度较大。广大群众从不同角度提出修改完善法律草案的意见,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意见一

  以车船的价值作为征收依据

  草案说明,将车船税的基本性质确定为财产税,同时对乘用车按排气量计征税款。

  有意见认为,应当处理好车船税这一税种所应承担的功能。车船税如果界定为财产税,应以车船的价值作为征收依据,并应考虑车船的折旧和价值递减因素。有些意见建议将排气量和价格结合起来作为计税依据。

  意见二

  2.0以下排量 税额不应提高

  有些意见提出,草案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了阶梯式的税额结构,总的设计有其合理性,但有些档次的税额较重。

  与现行税额相比,草案只降低了1.0以下排气量乘用车的税额,这些车辆只占乘用车中较小的比例,大多数车主都增加了负担。

  有些意见提出,国家过去两年曾出台政策,鼓励群众购买1.6排量以下乘用车,对这类的税额也应降低。很多意见反映,排气量在2.0以下的乘用车是城市普通消费者拥有的主打车型,草案不应将这类车的税额提高,要求降低或维持现行税额。

  有的意见认为,对3.0以上排量的乘用车,草案规定的税负太轻,建议进一步加重。还有一些意见提出,建议降低汽车保有环节的税负,提高汽车使用环节的税负,以燃油税代替车船税。

  意见三

  清洁能源汽车应免税

  有些意见提出,现在电动汽车、油电混合性动力汽车属于清洁能源,是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建议明确规定免税。有些意见提出,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污染严重,不应享受减免。

  影响

  国家财政或将多收数十亿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对草案作说明时指出,政府将车船税定位为财产税,其重要目标是“发挥车船税应有的调节功能,体现鼓励使用低能耗、低排放的小排量汽车”。

  这亦直接体现在车船税草案里:过去,无论你开1.0升的奥拓,还是开4.0升排量的宝马,每年都得缴纳480块车船税;但根据新草案,收费标准将被细分至7个等级,排量越高缴税越多,从60元到5400元不等,1.0及以下有所减少,其余均增加。

  而根据环保部日前发布的《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由汽车引发的污染现象,问题确实不小。年报显示,去年全国三分之一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机动车尾气是祸首。

  城市用车多为1.6至2.0升,按照新草案,绝大多数车主为此都要不同程度增加税负。而隐藏其背后的经济账是:新车船税一旦通过,国家财政每年因此而增加的税收将大幅提高几十亿元。

  声音

  “不能总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

  车船税草案征求意见以来,反对声几乎同时占据了主流媒体的各大版面:经济观察报发文称车船税草案有失公允;《中国经营报》则表示,车船税调整缺乏科学依据。

  而新华社连发三文,质疑车船税法草案把私家车当成了“唐僧肉”。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则干脆认为,政府有责任把纳税人的钱花好,同时要尽量减少人民群众交税的税额:“不能总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

  文/综合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整理/记者温如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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