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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等属天府可乐集团公司所有,百事公司停止使用并返还 配方及生产工艺等资料。天府可乐在1994年与百事可乐合资后,合资公司未遵守生产天府可乐占50%的承诺,逐年减少 生产,到2005年时仅剩下1%。据了解,天府可乐还将就商标返还和合同无效继续向百事公司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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