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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表扬”式事故总结何以盛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01:50  现代快报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二是狠抓隐患排查、三是严格查处生产矿井三超和三危险的行为、四是严格实行煤矿安全检测……”12月8日,在河南渑池“12·7”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渑池县副县长魏保元“不厌其烦”地进行自我表扬,被在座的调查组成员当面反驳,“魏县长,不要再说了,都自我表扬咋会发生事故呢?”(12月9日《中新网》)

  魏县长很雷人,但类似的自我表扬并不是孤立现象,它实际上已成为许多地方面对突发事故时的一种极常见的行为套路和思维定式。如今年1月5日湖南湘潭发生煤矿火灾事故后,当地就曾出现过一篇“最牛矿难新闻稿”,通篇皆是“工作措施有力,取得很好成效”之类的自我表扬;再如,7月16日大连发生的油管火灾事故,在追责之前,首先召开的却是“抢险救援表彰大会”。

  盘点这些“不厌其烦”的自我表扬,不难发现,其中的套路、定式无非集中于这样两点:其一,轻描淡写或者根本不谈事故责任,而浓墨重彩地刻画领导的种种“高度重视”情状,如“立即要求”、“严密部署”、“迅速组织”、“严格要求”云云。其二,回避或淡化事故所带来的严重损失,尤其是给受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巨大创痛,而一味简单地强调受害人或家属的所谓“情绪稳定”。

  “自我表扬”式事故总结之所以盛行,乃至成为下意识,是因为它对责任官员来说好处很多。一方面,它有利于凸显官员“积极作为”的形象,将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尽量冲淡,同时也便于卸责;另一方面,“自我表扬”貌似能占据舆论高地,将社会质疑尽量遮掩住。

  “自我表扬”式事故总结的盛行,说明人们对于公共事务的知情、表达和监督权还不够。试想,如果“他者批评和监督”足够有力,“自我表扬”岂能还有如此大的空间——以至于能如此毫不谦让、毫无耻感地表演?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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