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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后,11门科目全省统考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出台

  本报讯(记者 江芸涵)新课改后,学业水平考试将取代原来的高中毕业会考,考试结果将逐步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12月9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学业水平考试将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2008年、2009年秋季入学的学生继续执行原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

  统考科目11门,信息技术上机考

  普高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考试科目11门,为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内容为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各学科必修学分要求的模块内容和部分学科选修ⅠA模块内容。其中,信息技术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语文、外语、数学等10门科目以笔试方式进行。如某科目考试不及格,学生可参加全省统一举行的该科目补考。

  考试科目由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发布成绩,市(州)具体组织考试、阅卷。

  艺术或音乐与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以及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通用技术实践操作等考查科目(项目)的考查,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

  普高学业水平考试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专项用于普高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对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校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该工作正常进行。

  修完一门考一门,成绩等级制呈现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本着修完一门学科考一门学科的原则,安排各学科考试时间。

  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第一学年下学期(每年6月),补考时间为第二学年上学期(每年9月);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时间为第二学年上学期 (每年1月),补考时间为第二学年下学期(每年3月);政治、通用技术考试时间为第二学年下学期(每年6月),补考时间为第三学年上学期(每年9月),语文、外语、数学考试时间为第三学年上学期 (每年11月),补考时间为第三学年下学期(每年3月)。

  考试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分,以等级制呈现。各科目原始分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100—85分,记为A)、良好(84—70分,记为B)、合格(69—60分,记为C)、不合格(59—0分,记为D)四个等级。考试科目补考成绩分为合格(60分及以上,记为C)、不合格(59分及以下,记为D)两个等级。考查科目(项目)分为合格(记为C)、不合格(记为D)两个等级。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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