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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黄灯,小客、大巴撞死骑车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07:43  新闻晨报

  通讯员 焦萱 记者 罗剑华

  晨报讯 今年9月25日上午7点多,发生在松江区松卫路附近的一起交通事故,有些蹊跷。事故涉及三辆车,全顺小客、旅游大巴和电动两轮。警方到场时,全顺和大巴都是车头朝南停在路口,电动车被碾在大巴车底,骑车人已经命丧。

  两位司机的描述和现场痕迹,都能印证事故发生的情景:全顺当时是沿着松卫路朝南开,大巴则在同一条路上朝北行驶;全顺到路口时,驾驶员视线被右前侧的另一辆车挡了一下,没看见电动两轮从路口西侧左转过来;全顺想让开电动车,但来不及了,撞了它第一下;这时,大巴也迎面开过来,先将急转避让的全顺撞了个调头,又把电动车压在车底……几秒钟的工夫,事故夺走一条人命,还导致了一人受伤。

  事发现场只有东西向的监控设备,录像里能看到,电动车左转被撞时,东西向的信号灯是红灯。如果静态地判断,那么被撞身亡的电动车主,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不过,事情没那么简单。

  交警发现,在死者被撞击后的几秒钟后,东西向的信号灯就变成了绿色。考虑到十字路口的信号灯切换,从绿灯→绿闪→黄灯→红灯,之间至少有6秒钟的时间,所以在撞击发生时,路口南北向的信号灯应当已经是黄灯。也就是说,全顺和大巴,几乎都是在路口信号灯转黄时抢灯过线。如果它们都能遵照“黄灯不出线”的交规,事故显然不会发生。

  司法部门的技术鉴定,最终确认了交警的猜测。交警的结论是,全顺司机和大巴司机是整起事故的同等责任方,死者和伤者无需担责。

  注:详见今晚19:35上视纪实频道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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