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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派出所副所长派下属帮肇事朋友“顶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08:06  新晚报

  据中新社电 10月29日晚,云南普洱市马某交通肇事伤两人后逃逸。其友人派出所副所长武某要求下属替马某顶罪。目前,武某已被区公安分局采取停止职务措施,接受调查处理;“顶包”的协勤罗某已被派出所停职。

  据了解,事发当时一辆微型小货车与一辆未挂牌的新越野车相撞,造成微型车上的司机受轻伤,其母亲重伤。据伤者小安说,对方的车冲出5米左右,又撞到了一棵行道树才停了下来。“后来来了一个男子,称车是他的。后来我们打听到,他是振兴路派出所的民警,是被肇事的派出所领导叫来‘顶包’的。”

  这之后又来了一名男子(后经核实为肇事者马某),称车是他的,当时也是他开的车。之后了解到,这名肇事者属于酒后驾车,怕保险公司拒赔才找人顶替。

  据普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肇事司机姓马,系个体户,并非警务人员。据介绍,马某肇事后,打电话给振兴路派出所副所长武某,寻求帮助,武某碍于情面,找到派出所协勤罗某,要求帮助顶替,于是罗某到达现场,称自己是肇事者。

  交警出警处理后,发现罗某有许多破绽,后经调查核实,得知真正的肇事者为马某。普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派出所副所长武某已被思茅区公安分局采取停止职务措施,接受调查处理;“顶包”的协勤罗某已被派出所停职。

  “目前此事故由思茅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开展调查,待受伤人员康复作出鉴定后,将对肇事者依法公正处理。公安机关不会偏袒、包庇任何违法违纪人员,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将依法公正处理。”普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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