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0日讯 台南扁友会会长黄永田去年将强扯国民党“立委”邱毅假发的照片印制成名片散发,邱毅提告求偿。台“最高法院”昨天判邱毅胜诉,黄永田须在6报头版下方刊登道歉启事1天。全案定谳。
根据法院判决,黄永田于2008年间在“监察院”前扯下邱毅假发后,将强扯邱毅假发的照片印制成竞选名片,并到处散发;邱毅认为黄永田扯假发已侵害他的肖像、隐私权,提起民刑事告诉。
刑事部分,黄永田遭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定谳。
中央社报道,民事部分,法院一、二审时,均认为黄永田行为已足以使阅览名片者对邱毅外貌及惊吓、困窘表情作讪笑的负面评价,确已损害邱毅名誉,判黄永田应在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苹果日报、经济日报、工商时报头版刊登1/2版面的道歉启事 1天。
台“最高法院”昨天驳回黄永田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