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大了解到,本市52家医疗机构因控烟不利分别被处警告、责令整改、罚款等。新民网记者李欣 会议现场回传
【新民网·独家报道】《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实施至今,本市52家医疗机构因控烟不利分别被处警告、责令整改、罚款等;而部分人大代表暗访检查则发现,儿童医院等全面禁烟区仍能发现吸烟行为,三级医疗机构室内吸烟发现率则居高。这是新民网记者12月10日从市人大了解的信息。
据介绍,针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控烟情况,市卫生监督部门成立专项督查小组进行检查。数据显示,此次督查共有52家医疗机构因控烟不利,被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等行政处罚。其中,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家民营医院收到“罚单”,被处2000元罚款;而因个人吸烟且不听劝阻,亦有医生被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新民网记者注意到,此前部分市人大代表曾对本市105家医疗机构控烟执行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尽管在《条例》中明确规定,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应室内外全面禁烟,但在18家被暗访机构中,8家机构仍有吸烟行为,占44.4%。
而在其他应“室内禁烟”的医疗机构中,三级医疗吸烟发现率高于二级、一级机构及民营医院,为69.6%,其中11家三级医疗机构“发现吸烟行为”,占被暗访23家机构的47.8%;13家三级医疗机构“发现烟蒂”,占被暗访总数的56.5%。(新民网记者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