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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雷锋,不怕“被雷锋”

  虽然生存的压力很大,但我们还拥有道德困惑,这是值得庆幸的。最新的困惑,起于重庆一家网络公司。

  重庆赛智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实行新的考核标准,要求员工每月做好事不低于10次,并纳入绩效考核。员工们困惑地说,如此做好事已成一种负担,他们被 “被雷锋”了。舆论对此也有不同看法,比较典型的意见是,学雷锋不能有规定,规定出来的“美德”不是美德,当年的雷锋,也不是规定出来的英雄。

  这个道理诚然是对的,但是,跟赛智公司的情形不是完全对得上茬。我的理解,赛智公司固然有培养“雷锋精神”这个“最高纲领”,但是,具体操作,他们似乎从“最低纲领”开始。虽然做好事有数量规定,纳入绩效考核,但是,实行起来,完成任务有奖励,没完成却不处罚,这就淡化、减弱了强制意味,突出鼓励、提倡的意味,至少不是完全的“被雷锋”吧?

  感到自己“被雷锋”,觉得有“负担”的员工,具体的心情,恐怕不完全一样。一种是本来就在做好事,而且不求回报的;但是公司实行考核制,要汇报,有奖励,可能觉得对自己做好事的初衷是一种亵渎,一种贬低——本来是主动做好事,现在显得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做好事,甚至为了奖励做好事,这确实是一种精神负担。另一种人,本来就不做或很少做好事,公司出了这么个规定,如果还是不做好事,没有奖励事小,面子不好看事大,这也是一种精神负担。

  前一种精神负担,比较好解决:仍然做好事,仍然参加考核,但是不拿奖金,存在公司里,存到一定金额,有了机会就捐出去,既保持了美德的纯度,又扩大了善举的影响,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不要顾虑人家说“作秀”,别理这种人。北方农民说,“听拉拉蛄叫,还不种庄稼了”。 《鸿门宴》里樊哙说:“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真要做雷锋,还能怕听风凉话?

  后一种精神负担,也好解决:跟人家一起做好事,不就没有精神负担了吗?或者你们做你们的,我就是不做,反正我不稀罕这点奖励,我也不要表扬——虽然不是雷锋,但能这样坦率,不作伪,也有可取之处,最要不得的是,自己不想做好事,又不想跟做好事的形成对比,于是埋怨人家做好事,最好别人也不做。

  至于第三种人,即没有觉得“被雷锋”的那部分员工,好事做的开心,奖励拿得安心,不也很好?时间长了,这部分人里面有人会渐渐升华,成为前一种,即做了好事不要奖励的员工,由愿意“被雷锋”上升为“纯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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