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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分手后遭男友勒索 要求“把钱还给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14:20  温州网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女友有了新欢,与他分手。一想到自己在女友身上花了不少钱,他很不甘心。

  黄某系湖南省泸溪县人。

  今年6月9日晚,黄某与老乡杨某、张某等人聚会时,谈起自己与分手的女友龚某谈恋爱时花了不少钱,但自龚某有新欢后就人去楼空。黄某说,他想把以前花的钱要回来。杨某、张某等人听后,均表示愿意帮忙,并约定向龚某索要2万元,事成之后,黄某给他们每人100元。

  6月10日,黄某借口有事将龚某约出,然后伙同杨某等人强行把龚某带至市区双屿一处。随后,黄某以把以前恋爱时,偷拍的龚某裸照发到网上相威胁,向龚某索要分手费2万元。龚某称自己没有这么多钱,最后双方讨价还价到5000元。

  当晚,龚某被迫先给了黄某等人1000元,并约定6月17日再交付剩余的4000元。

  6月17日下午,黄某等人与龚某协商一致将剩余款项4000元降为2000元,以此来了结此事。之后,黄某等人应约前去拿钱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近日,经鹿城检察院提起公诉,鹿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黄某等6人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张银燕 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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