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兰州12月10日消息(记者张磊) 甘肃省将从2011年1月15日正式实施《甘肃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从而确保该省粮食安全。
据甘肃省农牧厅副厅长刘志民介绍,甘肃省耕地数量与社会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耕地面积呈逐年减少趋势。2008年全省耕地面积比1978年减少了140.8万亩,而目前有百分之八十的耕地缺氮,百分之六十的耕地缺磷,几乎全部耕地都不同程度的缺乏微量元素。
为此,制定该办法旨在加强耕地质量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解决耕地质量下降,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甘肃省法制办新闻发言人曾施霖表示,该办法明确了耕地保护与开发的资金来源,提出了保护措施,规范了验收程序,加强了承包土地耕地质量的管理,强化了法律责任。在实施后,甘肃省各级农业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并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