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10日电 (记者 颜牛)据云南省富源县公安部门12月10日通报,12月5日发生在富源县后所镇兴云煤矿的12.05特大杀人案的案情已经基本查明,犯罪嫌疑人舒某系出于泄愤杀害3名工友后自杀身亡。
据警方查明,该案系刑事案件,案件性质系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系该矿职工舒某,出于泄愤,舒某于12月5日18时至22时30分许,先后杀害同事尹某、刘某、何某后跳楼自杀。
经查,富源县后所镇兴云煤矿掘进队副队长舒某与本队另一副队长何某、本队职工刘某、尹某素有不和,12月5日18时许,兴云煤矿掘进队副队长舒某与本队职工尹某在煤矿井下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尾随尹某至兴云煤矿井下一“水仓”旁,持钝器将尹某打死后抛尸于“水仓”中。当晚20时30分许,舒某借故将本队职工刘某叫至煤矿井下一巷道口处,持钝器将刘某打死,之后从井下回到地面。当晚21时50分左右,舒某在办公室内将本队另一名副队长何某用钝器打伤后逃离现场。22时30分许,舒某相继打电话给其弟及煤矿副矿长陈某等人,声称其打死了人,并声称要跳楼。22时40分许,舒某从兴云煤矿联队综合楼职工洗澡池顶的三楼平台上跳楼自杀。
目前,案件侦破后续工作仍在有序开展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