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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昔日亲信做伪证被判刑 羁押期不可抵刑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18:18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10日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在机要费案中作伪证,被台湾“最高法院”依伪证罪判刑2月确定。

  林德训过去因“机要费”案被羁押50多天,由于当年羁押案由为贪污,台北地检署认定不能抵伪证案的刑期,加上伪证罪不得易科罚金,检方决定依法执行他2月刑期,日前已对他开出执行传票,本月下旬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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