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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出现假冒消防部队诈骗违法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18:2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伊犁12月10日消息(记者孙涛 通讯员文军) 12月9日上午,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公安消防大队接群众举报,有人以消防部队名义高价售书,经大队核实,有人假冒消防部队名义进行违法诈骗活动。行骗者假冒消防监督人员声称要进行消防检查,并要求社会单位购买其消防产品或书籍。

  经尼勒克县消防大队调查核实,该诈骗人员使用不同手机号码对该县境内多家单位实施骗术未果。具体情况如下:

  近日,在尼勒克县新都宾馆,张女士接到一名男子来电,该男子操南方口音,声称尼勒克县消防科科长王军辉,说这几天州消防局将带队对你单位进行检查,你们单位消防许可证办了没有,张燕女士说“我去消防大队多次,认识队长、参谋和内勤,怎么没听说过你?”该男子将电话挂断。

  接群众举报后,尼勒克县消防大队高度重视,并立即着手调查了解情况。回拨群众举报提供的三个电话号码,结果均为空号。根据举报群众提供的情况分析,这三起诈骗未遂电话中,实施诈骗者均为男性,操南方口音。根据现象初步可断定是诈骗行为。

  为此,尼勒克县消防大队耐心向举报人解释其行为涉及诈骗,要求各单位再接到此类电话,要将详细情况记录下来,并问其索要订阅消防学习材料的文件,要求来单位指导,以便掌握其证据。同时,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近年来,各地不时出现不法分子假冒消防部队下发通知,要求当地社会单位人员参加消防培训、购买消防学习材料等骗取高额钱款。为维护消防部队声誉,保护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尼勒克县消防大队现已正式通知各社会单位高度警惕、理智应对、防范诈骗行为。一旦发现诈骗人员线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节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的规定,立即通知消防机构及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对尼勒克县出现的这种冒充消防部队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伊犁州消防局也引起高度重视,向各基层消防大队下发了情况通报,要求各地消防官兵高度警惕,防止辖区继续出现此类情况,在当地社会单位和居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对尼勒克县出现的这种冒充消防部队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伊犁州消防局也引起高度重视,向各基层消防大队下发了情况通报,要求各地消防官兵高度警惕,防止辖区继续出现此类情况,在当地社会单位和居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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