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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挖掘违规 拨打12319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19:4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文锦)从今天起,西安城市道路开挖占道有了严格的硬性规定。12月9日下午,西安市政公用局发布新出台的《严格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管理十项规定》。“此举将从根子上解决长期在市政道路施工存在的慢、乱、占道面积大,影响交通拥堵的问题。”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局长雷英杰表示,“我们还将定期公布重大道路挖掘占用项目,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进行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拨打12319进行投诉举报。”《严格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管理十项规定》如下:

  一、新建,改、扩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禁止开挖;五年以上其他城市道路严格限制挖掘占用审批。

  二、对涉及城市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抢修工程,将严格控制施工现场范围;施工单位必须规范现场隔挡,昼夜连续施工,缩短工期,尽快恢复路面。

  三、对涉及市民百姓日常生活的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确需在城市道路上埋设各类管线的民生项目,将认真审查、从严审批。

  四、经批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严格管理,必须做到:

  1、施工现场完全隔挡,规范隔挡,严格限制围挡面积,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2、在围挡墙上显著位置设置各类警示标识、施工名牌、环境监督牌、夜间警示灯等。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交通协管员,配合交警部门,维持和疏导交通,确保安全、畅通。

  4、围挡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

  5、严格控制工期。施工单位昼夜施工、连续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民生活和城市交通的影响。

  五、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地下管线的勘察会诊,定点定位组织施工,杜绝挖断各类管线。

  六、市政维护工程除抢修工程外,其他工程全部在夜间施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七、占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及时恢复路面。

  八、各开发区(含新区)市政部门对涉及城市主要道路挖掘占用项目,在开工前三日内报市政公用局审核备案。

  九、市政公用局定期公布重大道路挖掘占用项目情况,接受公众监督。监督电话:12319。

  十、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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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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