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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金店劫案嫌犯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19:44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勤 吴光亮)前日,南川区检察院依法决定,从快将涉嫌抢劫南川金店的犯罪嫌疑人刘浩批准逮捕。检方介绍,刘浩交代,他抢劫金店是因“缺钱花”。

  检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浩今年23岁,无业,家住南川城区。2010年11月24日上午8时45分,刘浩用女性丝袜蒙面窜入南川金店营业大厅内,手持事先准备的钢管砸毁店内部分玻璃柜台后,当场抢走柜台内摆置的黄金饰品共约700克,价值近30万元(待进一步鉴定价格)。次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浩在万盛宾馆某客房上网时被抓获。民警当场缴获待出售的涉案黄金饰品73件,共计564.547克。

  据调查,刘浩曾于2005年5月28日与人伙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同年5月31日被刑拘,7月6日被执行逮捕,同年10月20日,被原南川市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当年10月30日刑满释放。

  主办此案的检察官张立江介绍,刘浩性格较为孤僻,不爱说话,喜欢上网。刘浩向检方交代,抢劫金店是因“缺钱花”。11月23日晚上,经济紧张的刘浩临时起意抢劫金店“找钱”。第二天清晨,刘浩就来到离家不远的南川金店进行了抢劫。由于该案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移送到批捕环节时,南川区检察院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加班工作,使得该案得到从快办理,以涉嫌抢劫罪将刘浩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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