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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再发“规范通知”避免电话扰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19:48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 为规避销售保险的电话扰民,日前,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相开展电话营销业务;各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号码应当逐步实现全国使用一个号码,在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多于一个号码的,要在2010年底统一到一个号码,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国统一号码。

  另外,对于保险公司获得的客户信息资料,《通知》也有规定:保险公司、代理合作机构及营销员应当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密的相关法规,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倒卖个人信息资料;保险公司、代理合作机构开展电话营销,应当建立严格的名单使用管控流程,应当使用电话营销专业技术设备,设置准许拨打的时间,客户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录入禁止拨打名单,不得再次滋扰。

  最为一项新兴的业务拓展方式,保监会称,人身保险电话营销最早出现于2003年,早期的电话营销渠道由中小公司开拓,主要通过与大量有客户资源的中介机构合作,分享合作机构特定客户资源,或者利用广告手段宣传产品,通过电话实现销售。电话营销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新的销售模式,拓宽了保险销售渠道,开展电销业务的公司迅速增加,目前,已有20家左右寿险公司开展电话营销业务。

  但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甚至违法乱纪的现象,比如公司电话营销号码不统一,约访用语不统一,一些没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开展保险电话营销,重复拨打已经明确拒绝电话销售的客户号码,个人假借保险公司电话营销名义进行随机拨打约访陌生客户,并存在公司管控不到位,过度销售和销售误导、电话滋扰、泄露个人信息等。以至于今年10月22日央视《焦点访谈》就对个别寿险公司的电话营销扰民现象进行了曝光。央视曝光后,引起了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

  除要求统一电销号码外,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要设定禁止行为,明确禁止保险营销员个人及其聘用人员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或者假借公司电话营销中心名义电话约访客户。

  《重庆商报》保险电销扰民投诉热线:(023)6889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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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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