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记者 张高峰)今后,不仅市长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各省辖市的市委书记,也将被纳入审计范畴。
昨天,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扩大至省部级干部,我省也即将试点开展对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有所扩大。
其中规定,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政治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等均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这意味着省部级高官也不例外。
不过,省部级高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国家审计署负责。具体到我省,则将开展对各省辖市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
省审计厅统计显示,从1999年1月至2010年10月,全省各级先后对21323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各类问题资金377.74亿元。
一些党政官员的腐败问题也因此被揪出来。据透露,有关部门参照审计结果,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918人,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231人。
“实践证明,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保障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吴晓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