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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郜银河一审被判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4日07:21  青年时报

  “2009年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郜银河

  一审被判十四年 并处罚金100万元

  时报记者 吴海婕 通讯员 周敏 李培

  时报讯 昨天,浙江丽水缙云县人民法院对“2009年度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郜银河及其妻子柴凌英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郜银河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柴凌英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并继续向郜银河、柴凌英两人追缴赃款632.1万元,返还给被害人陈某。

  法院查明,自2008年以来,郜银河夫妇经营的公司出现亏损后,两人以3%、5%、9%不等的高额利率集资,导致负债达数千万元。为偿还债务,郜银河夫妇以做煤炭生意为名,先后从陈某处骗得109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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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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