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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可吊销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5日16:49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2月15日电(记者 王云河)河南省从即日起开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重大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下发通知要求,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依法处理。

  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据了解,截至三季度末,河南省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与35.4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为13.3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待遇等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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