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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致26死矿难系因非法越界开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7日02:03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邢世伟)昨日,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了河南渑池“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通报称,巨源煤矿存非法组织生产,隐瞒矿井和事故情况,未实现实质性兼并重组等六大问题,性质非常恶劣。

视频:河南渑池煤矿矿主蓄意隐瞒矿难死亡人数 来源:深圳卫视《正午30分》

  通报称,12月7日,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6人遇难、12人受伤。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分析,这起事故是由于该矿在越界的南区打开密闭非法组织生产时引起瓦斯爆炸。

  通报指出,事发矿2006年开始技术改造,属低瓦斯矿井。今年2月,由义煤集团负责对该矿进行兼并重组。目前,事发矿尚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部分矿领导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巨源煤矿六大问题】

  ●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按照规定,该矿应在隐患整改完成后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后进行生产,但该矿擅自打开密闭,非法生产且长期非法越界盗采。

  ●隐瞒矿井和事故真实情况 该矿在重组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图纸与实际不符,蓄意非法生产。事故发生后,伪造事故发生时间,组织藏匿遇难人员,编造虚假入井人数和名单。

  ●现场管理极其混乱事故当班入井人数严重超员;实行包工队劳动组织管理方式,工人未经培训即下井;采用明令禁止的高落式采煤法等。

  ●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 该矿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事故发生后即组织人员运往井上并藏匿。

  ●未实现实质性兼并重组 实施兼并重组的股本资金和管理人员没有真正到位,未能对该矿进行有效控制管理。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 义煤集团选派的矿领导未履职尽责;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派驻的驻矿人员严重失职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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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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