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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火灾受灾户财产赔偿方案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7日02:44  东方早报

  作者 早报记者 李萌

  包括室内装修、家具、机动车、首饰、现金、证券、古董等最终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协商赔偿

  申报评估物品财产损失的对象和范围

  室内装修,家具、家电及洁具,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机动车类和除上述四类物品以外,受灾居民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贵重物品,包括金银首饰、无记名有价证券、现金、古董、名家字画、红木家具等。

  昨日,静安区公布了《关于胶州路728号受灾家庭物品财产损失赔偿的方案》,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财产申报和评估的范围及评估和赔偿工作的步骤等。

  记者注意到,与此前的意见征求稿相比,此次公布的信息中,明确指出了方案制定方为事故责任主体——静安建设总公司。在前期准备阶段,该公司还将承担一次评估费用。

  方案内容包括三方面

  静安区“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督促事故责任主体——静安建设总公司,在征求受灾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胶州路728号受灾家庭物品财产损失赔偿的方案》,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财产申报和评估的范围及评估和赔偿工作的步骤三个方面。

  根据该《方案》对于胶州路728号受灾家庭申报和评估的在2010年11月15日(评估基准日)损失的物品财产的对象和范围有:室内装修,家具、家电及洁具,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机动车类和除上述四类物品以外,受灾居民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贵重物品,包括金银首饰、无记名有价证券、现金、古董、名家字画、红木家具等。

  评估赔偿工作分六个步骤

  评估和赔偿工作将分为前期准备、现场勘察、评定估算、征求意见、出具报告、协商赔偿六个步骤。

  评估人员将初步评估结果反馈给受灾居民和静安建设总公司,在充分听取受灾居民的意见后,拟定评估报告。评估初稿完成后,结合征求的意见,资产评估机构完成三级审核,依法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是受灾居民与静安建设总公司协商财产赔偿的参考依据。静安建设总公司将与受灾居民充分、合理、合法地协商,签署、履行财产赔偿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此外,受灾居民可就家庭物品财产损失申报和评估等事宜,向安置工作组、善后工作政策咨询点咨询。咨询点设立在昌平路728号一楼大厅,接待服务时间为每天13: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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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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