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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幽状告黄健翔名誉侵权终审败诉 表示继续申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0日14:28  新京报

  本网快讯(记者 朱燕)陆幽状告黄健翔名誉侵权案今日在二中院终审落判,法院认为陆幽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黄健翔在博客里写的人就是陆幽,故驳回上诉。同时,与一审区别的是,判决书里对黄健翔的行为作出了批评。

  上午9时许,陆幽亲自出庭,而黄健翔依然未到庭。法官宣读终审判决,认为“首席记者”这一称号并非央视以及陆幽独有,同时“宫外孕”系个人隐私,她人是否患有“宫外孕”难以排除,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黄健翔博客中相关的词句能够特定的指向陆幽,判决驳回陆幽上诉,维持原判。

  同时,判决书对黄健翔的不当行为提出批评,认为黄健翔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今后在行使自己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应当特别注意将自己的言论规制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对净化社会环境、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起到表率作用。

  对该结果,陆幽表示不服,还将继续向北京高院申诉。

  背景资料

  2008年6月6日,中国队参加世界杯预选赛期间,黄健翔博客中发表《丑话说在前边》的博文称主教练杜伊把“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了宫外孕。此后,有网友在论坛中指出该名女记者就是央视体育频道的陆幽,部分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广为传播。陆幽认为,黄健翔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侵害,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朝阳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

  看完这篇新闻,我的心情: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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