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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区县公费医疗即将并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1日14:16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陶颖)明年1月1日起,本市区县级的约45万名享受公费医疗的市民将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范围,并向其发放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

  日前,本市出台区县公费医疗改革统一指导意见,各区县自定实施方案,明年全部启动。

  今年起,区县公费医疗改革率先在平谷、海淀、西城等区县试点。在此基础上,全市出台统一性的区县公费医疗改革指导意见,其中主要明确四大要素。(详见附表)

  医疗改革信息

  ●公费医疗人员过渡基本医保,采取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相结合的办法,公费医疗人员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互助,并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在全市统一政策出台前,各区县标准暂自行制定。

  ●公费医疗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互助资金,并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

  ●在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未将享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前,享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人员发生的工伤、生育费用,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今年年底前,各区县全面完成区县属公费医疗向基本医保并轨的各项准备工作,2011年1月1日实现制度平稳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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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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