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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运用1.96亿元价格调节基金保障民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2日02: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州12月21日电 (陈国华 岳佳综)记者今日从广东省物价部门获悉,广东在安排1.58亿元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推进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门店三项建设,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低保价格临时补贴和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伙食补贴两项补贴的基础上,近日,各地结合实际,相继安排3832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价格、保障民生。

  其中,各地用于扶持“菜篮子”生产665万元,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223万元,保障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求2944万元。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开展不平衡,基金规模较小,有些市还没有开征,这种现状与当前繁重的市场价格调控任务不相适应。

  广东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各地要按照国发40号文和省政府159号文的要求,尽快依法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切实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体的作用。

  价格调节基金缴纳义务人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做到按时足额缴纳。所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除一部分用于滚存结余以备价格调控的不时之需外,其余部分重点用于扶持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平价门店等三项建设。要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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