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基地负责人涉嫌“以个人名义”贩卖智障工被刑拘 当地启动渎职调查
在早报昨天报道四川渠县救助站基地被指“对外贩卖智障工”、该基地负责人杨军义与“残疾人自强队”队长曾令全有着可疑的名利牵扯后,渠县昨天两度对案情进展进行通 视频:新疆虐待智障工人建材厂法人被抓获 来源:东方卫视《看东方》 报。
通报称,身为救助站运送股股长的杨军义已于昨天被刑事拘留,而该县救助站站长亦被停职调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对曾令全一案所涉及的部门监管、民政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展开全面深入的责任调查,对有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此时已是新疆“智障包身工”事件曝光后的第九天。
渠县宣传部昨天上午通报称,事发后,渠县“迅速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事件责任调查组,围绕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曾令全一案所涉及的部门监管、民政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渠县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要从此次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昨晚9时左右,该县再度通报,由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的事件责任调查组于16日就已成立。调查中发现,渠县救助站职工杨军义在被指派为渠县救助安置基地负责人期间,私下以个人名义与“渠县残疾人自强队”曾令全曾签有智障人员用工协议。
该县事件责任调查组昨日研究,对涉案的杨军义纳入曾令全案一并侦查;当日下午,该县公安局对杨军义刑事拘留。同时,渠县救助站站长刘定明已被渠县民政局宣布停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渠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表示,凡是发现在智障劳工事件中有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将严格问责,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至少13省市曾发现“智障工”
渠县“智障工”再调查
2007年山西“黑砖窑”被网友曝光,洪洞县等地众多砖窑主,雇用帮凶打手,从郑州、山西芮城、西安等火车站拐骗大批包括一些智障人员在内的民工及未成年人,用暴力强迫他们到砖窑当苦工。这些工人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4小时到16小时,没有工资报酬,丧失人身自由。
同年,福建、辽宁、湖北等9省发现矿工杀害智障者伪造矿难等类似敲诈案近20起,死亡近20人。经调查,先是四川美姑县有人在福建一煤矿“发明”了一种“骗人打工——伺机害死——索赔钱财”的残忍作案手段,后迅速向邻近的雷波县部分山民传播,他们开始在山区圈养智障残疾人,进行买卖,或者送出去当矿工,再残忍地推落矿井工地等制造事故,最终冒充亲属敲诈钱财,上演了一幕又一幕惨剧。
因此次曾令全案件再度翻出的2006年湖南耒阳案也同样如此。当地砖厂老板翁秀清等人模仿曾令全模式,在当地抓流浪汉强迫做工,因暴打难以驯服者导致命案。
早报记者发现,包括此次曾令全案,媒体披露至少13个省市发生智障工事件。其中,除山西外的12个省市智障工来源均指向四川山区。
专家访谈
智障工频现凸显现行救助制度困境
“新疆‘智障工’事件绝不会是个地方个案,甚至可能不会是最后一个。”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劳动法律师段毅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目前相关法律是相对健全的,但需要重塑社会道德体系,改变一切向‘钱’看、一切向经济发展看的价值观。”
据了解,2003年孙志刚案之后,在中国实施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制废止,取代的是一种更体现“自愿”的救助机制。但随之,山西、河北、湖南频现黑砖窑惨剧,直至最新的新疆建材厂事件,智障流浪汉无一例外地成为黑心老板牟利的工具。“这暴露出了新的社会救助机制在实施过程中的缺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说。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林莉红表示,如今解决之道,除了服务型政府必须强化救助、监管等责任外,也需要鼓励非政府组织、民间机构等介入社会救助事业,并完善相关管理监督机制。早报记者 鲁勋
需反思收容遣送制和救助机制
段毅介绍,目前中国登记在册的残障人士有7500万人,加上没登记的或有近9000万,其中智障人士约1300万,成年人达700多万,他们无法像健康人那样表达自己的诉求,也不能自觉地维护自身权益,尤其是流浪在外、失去监护的智障人士,很容易沦为黑心工厂牟利的“奴工”,新疆“智障工”事件等只是揭开了冰山一角。
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受害者大多是流浪智障人员,身份均不明确;另一个共同点是:基本都发生在2003年之后,即便是早就收养“乞丐”的曾令全,也是2005年前后才发展壮大“残疾人自强队”,开始大规模向全国各地输出“智障工”。乔新生认为,收容遣送制的废除以及新的社会救助机制在实施中的困境或许给上述案件的滋生提供了空间。
2003年8月,因5个月前发生的孙志刚案,在中国施行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同时开始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自愿的接受救助制度取代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被视为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大改革。随后,各地挂牌建立了一批救助管理站,专门接纳自愿受助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但如同四川渠县太平寨救助基地一样,救助站大多由原先的收容遣送站改造而成。
据林莉红介绍,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就有了对流浪人员的收容安置机制,直至上世纪80年代初,随着城乡之间的藩篱被打破,大批流浪者涌入城镇,绝大部分能够自食其力,但也有少数人发生盗窃、抢夺行为,于是国务院出台收容遣送办法,旨在解决部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问题,但是随着公安权力的介入,导致执行过程中,收容遣送制度被异化;2003年,收容遣散制度废除,强调自愿性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其实是回归了原来的救助安置性质”,体现了服务型政府的责任。林莉红认为,智障工案频发暴露出的缺陷主要还是地方政府在实施中出现了问题——资金没有到位、监管不力,当然也不排除救助站工作人员个人出现了问题。
“如今看来,我们必须重新反思收容遣送制和新的社会救助机制。”乔新生表示,由于强调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不少救助站工作人员往往“看天吃饭”——“不来人更好啊,不会动用我的钱和物资,也不用干活。”救助站面临的另一个尴尬是:来者并非都是“客”。乔新生介绍,2007年,某地曾经发生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一个摆摊看相的,生意好时住旅馆,生意不好时去救助站,不收留就要投诉。
建议设立接纳智障人士专属机构
“如今的解决之道需要借助两只手——政府福利部门、NGO(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乔新生表示,除了反思收容遣送、社会救助机制外,还必须反思当今中国社会结构的组成——“非政府组织的缺失”。
在对曾令全“残疾人自强队”的调查中,早报记者发现,从2000年到2006年,曾令全一直在为自己的“收养所”寻求一个名分,但无论是“渠县乞丐收养所”还是“残疾人自强队”,都未通过申请,案发后也顺理成章地被当地官方认定为未办理任何手续的“个人行为”。乔新生认为,我们应该反思修改社团登记条例,允许非政府组织介入相关社会救助工作。
“社会救助是政府责任,但也应该鼓励民间力量进入,但这个民间机构一定要是非营利性的,如果通过‘智障’人士进行牟利,就一定要予以严打。”林莉红认为,就如曾令全的“自强队”,政府一直不愿意进行登记,它就处于一个“非法状态”,只有在出了事再追究,其实是政法管理上的“失控”。“鼓励民间救助更加要强调政府责任,这里的责任更多的是进行引导、监管,最好能形成相关机制。”
前民政部慈善司司长、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发展慈善组织、NGO等进入之前,更重要的还是要完善我国的福利制度。“我在民政部时就一直强调,民生工作一定要具体化,比如福利制度要细分到残障人士、孤儿等。”王振耀表示,只有福利制度健全了,才能解决“智障工”的生存困境。“不过今年中国已经好多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将拨款对孤儿进行专项保障,这是一个进步。 ”
南京市残联副理事长刘金荣表示,国内的法律、法规在保护残疾人权益上并无缺失,法律体系相对健全,如《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均有相关规定,目前更需要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无家可归的智障流浪者是弱势群体当中的弱势者,相关保障体系必须更加细化。哪些可以在家休养,哪些可以进‘托养中心’,哪些可以培训恢复力所能及的劳动,以及补助标准等,都需要明确。”刘金荣介绍,以南京为例,该市此前有针对残疾人的康复中心,目前正在市区县建设“托养中心”,力争2012年覆盖到每个街道——这是个不同于救助站的机构,而是类似于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的专属机构,主要接纳的就是智障人士、轻微精神病患者等;同时也可以借助“庇护工厂”、“工疗所”等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
“并不是说所有的智障者都需要通过福利保障来养着,他们可以进行力所能及的劳动,一些民间机构也可以通过他们的劳动获得报酬,但这个报酬必须用于智障者本身以及本机构的发展,而并非牟利。”林莉红表示。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鲁勋 发自渠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