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洁)为规范群租行为,本市将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同时,保护出租人、承租人权益。
今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针对人大代表在今年初的市人代会上提交的建议,“一府两院”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就其建议的办理情况分别进行了汇报。
据介绍,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了1437件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以应对本市财政收支规模扩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繁重且专业化程度高的情况。
此外,针对代表提出“加快房屋出租立法”的建议,目前,市人大法制办等部门已完成《本市房屋租赁调研报告》,提出关于房屋租赁立法的意见建议,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已列入市政府的立法计划,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外,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强政府绩效考评结果公开的建议,目前已与市财政局沟通,该建议已被采纳。
据了解,今年4月底,市法制办发布《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并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据规定,租住成套住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平方米。
草案规定,租住平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另外,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厨房、卫生间、阳台等这些原本不应该住人的地方不能用来租住人员。
其中,结合代表提出的关于北京市交通治理、公交管理等建议,本市大力发展轨道交通,着力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协调运转的绿色出行系统。年底全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将达到336公里,公交出行比例将达到40%。
今年,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等重点建议进行督办。目前,市教委已对发展学前教育作出规划,计划5年内融资50亿元,新建、扩建600所幼儿园,并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多渠道办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