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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涉黑船老大7罪并罚获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3日09:21  新安传媒网

  蚌埠特大涉黑案一审宣判,38人被追究刑责,判决书长达192页

  本报讯昨天上午,在蚌埠市淮上区法院,以孙华船、孙华柱、胡业峰为主犯的特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全案共有21人被认定涉黑,3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被控十宗罪的“船老大”孙华船,怀远县法院认定其共犯7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95万元。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怀远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长达192页,审判长宣读判词花了一个多小时。作为主犯,“船老大”孙华船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95万元;其弟孙华柱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鬼子六”胡业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86.6万元。

  法院查明,2003年为抢揽蚌埠大学城建设工程,分别以孙华船兄弟、胡业峰为首的两股势力相互渗透合拢,逐步形成了以孙华船、孙华柱、胡业峰为组织领导者,以杨安、孙园园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周言忠、李雷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的时候,孙华船有些心不在焉,左顾右盼,直到最后才专注起来,生怕漏掉一个字。听到判决结果,他突然冒出一句“漂亮,多判一年就能多活一年”,令人匪夷所思。其间,胡业峰一直没说话。

  综合判决结果,除了孙华船、孙华柱、胡业峰3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另有18人犯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全案共有3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人另案处理。一审宣判后,没有人当庭表示上诉。

  罗晓敏 李新

  本报记者 李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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