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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划国土委否认将取消住房限购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8日10:18  人民网

  人民网深圳12月28日电(胡谋 刘云鹏)伴随着福州、海口等城市明确表示今年12月31日取消住房“限购令”,目前关于深圳市“年底将取消住房‘限购令’”的传言也迅速流传开来。针对这一传言,12月27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专门进行了驳斥,并明确表示,“限购令”不仅继续执行,而且要严格执行,目前没有取消的时间表。

  今年9月30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在房产市场推行“限购令”,规定全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而针对9月30日“限购令”出台之前就已经达成交易或已经开始实际交易过程的房产交易,10月21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作出了补充规定,决定放行这些“被限房”。根据该补充规定,“9月 30日以前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的,可凭银行转账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前往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备案或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对于9月 30日前(含9月30日)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已实际发生交易行为且买卖双方与银行已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并实际支付相应费用,办理赎楼手续的业主,可持以上凭证及相关资料前往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关于补充规定的执行“宽限时间”,昨日,深圳国土规划委负责人表示,该补充规定将执行至2010年12月 31日为止,这就意味着,自明年1月1日起,由于“限购令”被卡住未过户的房产交易,将无法过户。

  而自明年1月1日起,对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为准,未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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