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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类企业明年须集体协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9日15:14  北京晚报

  本报讯 从明年开始,本市5类企业必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先进职工、技能人才、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特殊群体,市总工会将发布岗位工资指导价位,为区域、行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包括家政、餐饮等行业在内的55个试点单位试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从明年起,市总工会将集中力量在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等5类企业中首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012年全年将在重点行业推行工资标准协商工作,到2013年,本市80%的建会企业要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各类企业全覆盖。

  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黄伟说,明年对于家政、护工、保安、环卫等重点行业,将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就行业标准、劳动定额、工资增长指导线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

  从明年上半年开始,市总工会将建立起一支400人组成的工资协商专业指导员队伍,每个街道配备1至2人,由退休人员或社会工作者组成,经培训持证上岗。若企业不能提出协商要约,市总工会还将建立上级工会代行要约、工资协商专业指导员直接参与、督导机制。对于不配合的企业,有望建立曝光机制,协同人力社保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明年须开展协商的5类企业

  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的企业。

  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职工工资增长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

  职工工资水平没有达到上半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水平的企业。

  职工工资明显低于本地区、本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  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资矛盾突出、劳动争议多发、职工诉求强烈的企业。 叶晓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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