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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30日10:4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30日讯 北京市残联与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随着《办法》的实施,残疾人生活补助范围将履盖两类人群:即享受低保的全部残疾人和未享受低保的城乡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人数将达10.99万残疾人,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将达2.15亿元。较以往政策相比,享受生活补助人数新增4万。这也是本市近年来对残疾人生活补助力度最大、惠及人数最多的一次。

  据了解,办法主要内容为:从2011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享受低保待遇(含民政部门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下同)的残疾人和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的残疾人均可申请生活补助。

  其补助标准为: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对未享受低保待遇、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按其户籍类别参照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助;对未享受低保待遇、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四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三级、四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言语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办法》的出台,不仅完善了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进一步缩小了城乡残疾人生活保障的差距,而且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心系残疾人,关心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具体举措,使残疾人充分享受到了首都经济快速发展的丰硕成果,为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奠定了良好基础。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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