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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称两位目击者未看到钱云会被摁倒碾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30日13:46  都市快报

  责任编辑/刘徽┃版式设计/朱玉辉

  热词:工程车轧死村主任

  本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记者 叶建良

  12月25日上午9点多,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村民钱云会,被一辆大型工程车轧断脖颈。网传他是村主任热门人选,疑为上访被害,是被人抬着塞进车底,故意轧死的。

  昨晚10:55,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访村主任钱云会命案的最终调查结果。

  经温州市公安局调查,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已经固定。乐清蒲岐“12.25”案件排除“谋杀”可能,认定为交通肇事案件。

  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沈强列出了排除“谋杀”的依据:

  一是严格审查了嫌疑人供述的真实性、嫌疑人与死者是否有利害关系、是否受人指使等情况,并对其生活轨迹、工作情况、人际交往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调查,排除了其主观故意的可能;

  二是细致地开展了现场调查访问。既对公安机关已掌握的所有证人重新讯问、调查,又对目击证人钱成宇和网民提出的“第二目击证人”黄迪燕进行讯问,确定并无“谋杀”行为被直接目击;

  在对嫌疑人和目击证人的调查过程中,警方都运用了测谎实验。

  三是从现场勘查情况看,现场留有明显的车辆刹车痕迹、尸体拖痕、人车碰撞痕迹,与被人强行压住碾轧的行为不符。

  肇事车前保险杠距离地面74厘米,保险杠左侧、左侧大灯灯罩和水箱支架等部位,都留下了碰擦痕迹。从路面痕迹看,车辆停止前,司机有刹车动作。钱云会穿的衣服和裤子上,都留下了摩擦痕迹。

  距钱云会左侧足跟84厘米处,有淤血痕迹,可能是撞击部位。

  综合各种信息,肇事车是撞击死者左侧,死者倒地时右侧身体与地面接触,车辆刹车后继续前滑一段距离,死者被车辆左前轮碾轧致颈部、胸部等损毁死亡。

  1.为什么警方公布的照片中,工程车保险杠上痕迹和网民提供的照片不一致?网民拍照在先,保险杠上是没有拖痕的。

  答:当天上午9:54交警赶到事发现场。但由于群众质疑、阻挠,没能及时勘查现场。

  网民拍摄照片和警方照片不一致的原因,我们也很难说清楚。不过我们是公安执法人员,不会作假。

  2.为什么不让家属见尸体?

  答:根据有关规定,解剖尸体必须经过家属同意,但现在还没解剖。我们通过尸表检验,已经看出符合交通事故特征了。现在尸体作为证据保存。

  3.为什么不能测车速?

  答: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测车速的。我们请了专业的机构,他们说条件限制没有办法测速。

  4.钱云会生前最后一个电话打给谁的?听说留了一封信,是什么?

  答:我们查到打电话的是同村村民王某,王说的是村里的事务,和这起交通事故无关。

  5.事件发生后,为什么把钱云会女儿女婿关了50多个小时,还遭殴打,这合法吗?

  答:事故发生后为配合调查,确实找了他的女儿女婿,但不是关押,是谈话。谈话从12月25日下午5点到第二天下午4点离开,共23个小时,符合24小时的谈话规定。警方谈话23小时内没殴打、迫害。

  6.第一、二目击证人到底有没看到过现场情况?

  答:第一目击证人钱成宇看到钱云会时,他已经被工程车压在下面,他没看到有人把钱云会摁倒并开车碾轧。钱成宇没散布谣言。这是经测谎的。

  第二目击证人黄迪燕当天根本没到钱云会所在村,只是听了他被人摁倒碾轧的传言。有村民忽悠说,你也去讲讲,记者多,说不定有钱!之后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第二天钱云会女儿叫她继续这样讲,有诱导、教唆的成分在里面。

  昨天18时乐清政府部门再次通报

  肇事司机费良玉无证驾驶工程车超载282% 制动不良

  事件经过

  案件调查

  12月25日9时46分,乐清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称蒲岐镇虹南大道寨桥村段一辆工程车轧到一人,其人受伤严重,可能死亡。

  接报后,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虹桥交警中队、蒲岐边防派出所前往现场处置,通知医院120救护车到现场抢救伤员。虹桥交警中队2位民警和蒲岐边防派出所9位民警接到指令后于9时53分到达现场。此时现场已聚集围观群众约40人,肇事车驾驶员已不在现场。出警交警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现场进行勘查。

  在民警现场调查过程中,有人谎称,肇事车驾驶员被蒲岐边防派出所民警放走,还有人谎称,边防所实习民警吕乐谢为肇事驾驶员,导致现场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吕乐谢,并将吕往村里面拉拽。吕在挣脱逃向路边田里后,部分村民追至田里将其拉拽至寨桥村村办公楼。其间,吕受到部分村民攻击,身上多处受伤,边防所另一名民警也受到村民攻击致伤。随后,死者家属及部分村民在事发现场搭建灵堂、非法设置路障,并阻挠民警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该市公安局接到蒲岐边防所情况报告后,副局长谷乐荣带领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于当日中午12时许到达蒲岐镇,指派治安大队大队长侯金海带领4位民警着便服进入现场了解情况。12时57分,侯在基本掌握有关情况准备离开时,被一村民认出,村民叫喊道:“你是治安大队长,不要走,把事情说清楚。”一旁一男子闻声后立即动手殴打侯金海,周围村民也参与围攻,造成3个民警受伤,其中侯金海肋骨、眉骨、鼻骨及踝骨等多处骨折,被送往温州医学院附一医院救治。

  蒲岐边防所及时将上述情况向乐清市公安局作了报告,乐清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敏,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金国平等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公安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也赴现场处置。至当日17时,现场村民疏散、障碍物清除工作和事故现场勘查完毕,死者钱云会尸体被运往乐清市殡仪馆。

  经查, 12月25日上午9时45分,费良玉(男,1979年出生,安徽省颖上县人)无证驾驶皖K5B323工程车从虹桥镇往乐清湾港区围垦工地方向运送填涂土石方,途经虹南大道蒲岐镇寨桥村段时,遇死者钱云会(男,1957年出生,蒲岐镇寨桥村人)撑伞从道路右侧往左侧横穿,工程车紧急刹车避让(据现场勘测,刹车痕迹5.4米),但仍与死者发生碰撞,造成钱云会当场死亡。

  经核查,肇事工程车登记为安徽省颖上长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实际车主为费良玉,车辆核载12.405吨,总质量25吨。事发时,驾驶员为费良玉,黄标(男,1975年出生,安徽省颍上县黄桥镇张庄村人)坐在副驾驶座位置,车辆实载35.02吨,超载282%。经初步检验,该车满载时刹车制动性能不良,空载时刹车制动性能正常(正式检验报告正在出具中)。根据肇事车驾驶员供述、现场目击证人反映的情况及现场勘查结果,该事故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当日,肇事车驾驶员费良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刑拘。黄标因涉嫌作伪证(向交警部门投案自首称工程车事发时由他驾驶),被依法行政拘留。与此同时,涉嫌寻衅滋事的钱成宇等6个犯罪嫌疑人也被该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5个受伤民警经及时治疗,伤情稳定。

  浙能乐清电厂征地情况

  浙能乐清电厂是浙江省政府为缓解全省尤其是温州市电力紧缺状况而建的一项重点工程,工程厂区范围征迁涉及乐清市南岳、蒲岐两个镇12个村,总征地3365.4亩,其中耕地325亩。而寨桥只是其中的一个村,仅征林地213.8亩及小部分国有滩涂。2004年4月9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与寨桥村签订了协议,安置补偿款为3800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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