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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称欢迎公民独立调查团调查钱云会案

  昨晚18时许,温州乐清向媒体通报了12月25日交通肇事案件的有关情况。官方首次通报了“上访村官钱云会之死”一事中征地的简单情况。昨晚22时多,温州警方通报了调查结果,排除钱云会被谋杀可能。

  温州警方认定为交通肇事

  29日22时55分,浙江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乐清就寨桥村村民钱云会死亡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温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沈强就乐清蒲岐“12·25”事件的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明确表示,经调查已经排除谋杀可能,认定为交通肇事案件。

  据沈强通报,确定了交通肇事案件有多种理由,经调查排除了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受人指使、与受害人有仇恨关系,也排除了其主观故意可能性。

  第一目击证人钱成宇进行测谎等调查,认定其只看到了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没有看到网上所说的被按倒碾压死的情况,也没有对其他人散布类似传言。对另一名所谓“目击者”黄迪燕进行调查,她当天也没去现场,只是听到传言,有人对她说,讲了可能有好处,死者女儿还叫她继续去讲,后来她自己去公安机关澄清。 

  调查组称,经调查,当时目击事件过程的只有4人(除事故双方以外):保安郑某、张某、吴某,以及钱成宇。经对他们进行询问并测谎,也印证了交通肇事的论断。 

  针对“抢尸”,调查组称,将尸体作为证据保存,做基本检验,不需要进行解剖,因而无需经家属同意。

  乐清首次通报征地情况

  政府部门首次对寨桥村的征地情况进行了通报:浙能乐清电厂的工程厂区范围征迁涉及乐清市南岳、蒲岐两个镇12个村,总征地3365.4亩,其中耕地325亩。而寨桥只是其中的一个村,仅征林地213.8亩及小部分国有滩涂。2004年4月9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与寨桥村签订了协议,安置补偿款为3800万元。 

  通报材料中也讲到钱云会的一些情况。钱云会于2005年4月当选为寨桥村村委会主任。1992年11月25日,钱云会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05年12月10日,钱云会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2006年4月13日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同年12月4日刑满释放;2008年11月13日,钱云会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0年7月22日刑满释放。

  温州欢迎公民调查团   

  昨日下午,在乐清金鼎大酒店的媒体通报会上,有记者向温州外宣办主任张春校问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教授领衔的公民独立调查团将前往乐清一事。对此,张春校表示,“于建嵘教授或其他人,甚至网民过来展开独立调查,是来帮我们的,我们欢迎!” 

  据悉,近日,有三组公民独立调查团将前往乐清。第一组由于建嵘领衔,第二组由知名网友王小山领衔,第三组则由法学博士项宏峰律师等人组成。

  据青年时报 广州日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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