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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院院士增选:弄虚作假者将被终止评审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30日20:1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余晓洁)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主任旭日干30日表示,2011年工程院院士增选过程中,将严厉处罚“材料严重不实、弄虚作假”和“通过不正当方式为被提名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等不端行为。

  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将于1月1日启动。主席团会议决定2011年院士增选名额为60名,与2009年一致。

  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实施办法》(简称《增选办法》)规定,归口遴选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有效候选人《提名书》材料的公示,公示材料除在有效候选人所在基层工作单位展示,还需同时在单位内网上公布。公示期为1个月。

  “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接受同事、同行的监督,确保《提名书》材料的真实性、提高选举质量。”旭日干说。

  《增选办法》指出,被提名人必须向提名人或提名单位实事求是地提供本人的有关情况,并对《提名书》中签名确认的内容负责。一旦发现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经审核后以学风和道德问题作出处理,终止该被提名人的评审与选举。

  “提名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特别是对候选人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必须依据充分,如实说明该候选人所起的实际作用。一旦发现材料有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经审查审核,将终止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取消下一次提名的资格。”《增选办法》写道。

  《增选办法》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不正当方式为被提名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经查实后做出严肃处理,终止对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

  “上述违规行为,由学部常委会提出处理意见,院常务会议审定后作出相应的决定,列入诚信记录。”旭日干表示,增加这些处罚性规定,是工程院全体院士的一致意见,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

  工程院副院长、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副主任谢克昌说,院士增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和公开原则。候选人基本信息将向社会公示,受理投诉,接受广泛的公众监督。

  多年来,工程院增选工作已形成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实施办法》《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等相对完善和较科学规范的制度方法。

  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目前,工程院拥有院士748位,其中资深院士170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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