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济南实际上已经在15年前出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在济南市人大代表郝纪勇眼中,无论该规定操作性如何,但这一步早已表明了济南“禁烟”的积极信号。昨天,记者采访时获悉,省城“禁烟令”面临再度修订,规定的可操作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将进一步明晰。记者 孙珂 实习生 田广媛
现象
电梯内飘出烟味
孕妇干呕不止
近日,省城一处高档社区内,已经怀孕的刘女士刚刚迈步走进电梯,猛然间闻见一股烟味,顿时反胃,不由自主地弯腰干呕起来,“谁这么没有公德心。”一旁的丈夫厉声斥责着早已找不到的“肇事者”。而这一幕,每天都会在市民身边上演。
在相对开放的环境中,如汽车站、泉城广场、济南火车站,到处可见若无其事、不顾旁人的吸烟者。即使是在悬挂了很多禁烟标志的医疗机构,抽烟者也不在少数。记者日前在济南市妇幼保健院看到,有人在墙角“滋滋”地抽烟。而在街头的网吧内,基本上每台电脑前都摆着一个烟灰缸,里面参差不齐的烟头往往几日都不倒掉,让人闻上去都倒胃。
问题
早有禁烟法规
面临“罚不了”窘境
记者调查发现,济南早已在法规层面上迈出了“禁烟”的第一步。
1996年,济南市出台实施了《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此后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规定体育馆、影剧院、图书馆、托儿所、中小学、医疗机构、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等九大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至今,“禁烟令”已经历经15年过程,但如同上文所说,记者在公共场所采访时发现该规定很难被严格执行,公众了解这一部门规章的寥寥无几。
《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明确要求,“检查人员对在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可处以十元罚款。”
然而济南市卫生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些年卫生主管部门对于公共场所抽烟者主要采取劝说、教育的方式,进行行政处罚的寥寥无几。
有业内人士说,一方面作为卫生主管部门,并没有人身限制权,即使抓到有人在公共场所抽烟,如果当事人不积极配合,执法人员也很难进行行政处罚。再者,卫生部门的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难以达到严密的巡查要求。
对策
重修“禁烟令”
有人提出重罚
济南市人大代表郝纪勇说,《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是济南对禁烟的一个积极信号,在道德层面上更有见地,从这个角度看此规定值得肯定。从操作性上来说,该规定还有需要修订的地方。
济南市政协委员扈培础曾把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建议带上济南两会,其提出的建议就是“最高重罚1000元,如无力支付罚款,应在公共服务领域做义工一周。”
郝纪勇则在操作上提出了有奖举报方式,“不过,抽烟不同于其他行为,其在短时间内就可结束,证据采集等都是问题。”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将对《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进行进一步修订。“不断增强该法规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明晰主管部门和公共场所监管部门的责任,确保控烟工作的落实。”是此次修订的目标。
也有人士提出,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执行中,也要照顾到“烟民”需要,如多设立吸烟区、吸烟室等。
他山
之石
美国 所有公共场所一般禁止吸烟,尤其是餐厅,但有的州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做法上有所区别。少数公共场所设有吸烟区,有的旅馆设少量吸烟房间。美国是世界上重要的香烟生产大国,但在美国本土,香烟销量并不大,出口比例却很高。在美国许多州,香烟的销售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一般不鼓励整条烟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