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 (记者王海锋 通讯员郝肖天 苏保柱) 新年前夕,由镇平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内乡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于千里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该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2005年11月至2006年5月,内乡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千里利用其担任内乡县财政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指使下属王某等人先后4次从内乡县王店镇财政所账上套取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及县农综开发资金60万元,用于支付该镇丰收水库承包经营权转让价款,将水库承包经营权非法据为己有。另查,2003年至2007年,于千里利用职务之便,以春节收礼为名收受多人现金共计24.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