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月5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5日就《最低工资条例》附属法例进行讨论,议员提出的多项修订议案均被否决。香港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维持在时薪28港元,这一标准将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
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5日在立法会进行讨论时表示,法定最低工资是经过多年讨论后才得以落实的,得来不易。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制订是以数据为根据的,《最低工资条例》已清楚订明,最低工资委员会必须每两年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作出至少一次报告。特区政府统计处也会每年进行统计调查,以收集资料。当有数据支持检讨最低工资标准时,当局会尽快进行检讨。
香港特区立法会于2010年7月17日通过了《最低工资条例》,特区政府于2010年11月12日在宪报刊登《2010年〈最低工资条例〉(生效日期)公告》《2010年〈最低工资条例〉(生效日期)(第2号)公告》及《2010年雇佣条例(修订附表9)公告》,并于同年11月17日提交立法会。